校务通知

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卞德康发布时间:2025-12-19浏览:27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2026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放假安排

1.元旦:1月1日(周四)至1月3日(周六)放假3天调休,1月4日(周日)上班。

2.清明节:4月4日(周六)至6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

3.劳动节:5月1日(周五)至5日(周二)放假调休,共5天。5月9日(周六)上班。

4.端午节:6月19日(周五)至21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
5.中秋节:9月25日(周五)至27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
6.国庆节:10月1日(周四)至7日(周四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0日(周日)、10月10日(周六)上班。

寒假、暑假及其他特殊情况放假安排另行通知,具体课程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

二、安全工作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工作自查,加强师生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、防溺水、防电信诈骗、外出交通等安全教育。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、校园巡逻巡查和周边环境安全管理,切实抓好消防安全。资产管理处要严格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管理。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要加强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、设施设备安全、校内施工安全、食品安全等管理。宣传部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。

三、值班值守

严格执行领导带班、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、重点单位(办公室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安全保卫处、后勤管理与基建处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)和二级学院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;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,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和总值班室报告。学校办公室会同纪委办公室做好值班督查工作。

总值班室:产教融合中心B102室,值班电话:0550-3531008。

重点单位和二级学院值班时间:8:30-11:00、14:30-17:00。

各单位、各部门至少提前三天通过OA系统填报值班安排。

特此通知


校办公室  

2025年1219


终审人:朱咸影

责任编辑:卞德康

稿源单位审核:龚洁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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